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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制
时间:2018/12/18 10:23:00   点击次数:565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


根据《方案》,北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范围包括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包括“一区十六园”)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时,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审批方式。


据了解,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制最大的变化是将原来由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作为行政机关审批的重要依据,调整为以开发企业依资质条件作出的承诺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从工作流程方面,将原来的“先审查、后许可”审批模式,调整为“按承诺许可、后监管”模式。相关负责人表示,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将拓宽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资质的渠道,优化资质办理方式,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对提高资质审批部门行政服务效率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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