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切实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使其平等享受市民权利。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农民工群体融入城镇的文化隔阂进一步消除,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意见》从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创新为农民工文化服务方式等四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
●切实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向农民工免费开放力度
●增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服务的功能
●举办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
●加强农民工题材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丰富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净化农民工文化生活环境
●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提高城市社区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文化关爱
●加强数字文化服务和流动文化服务
●提高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针对性
●广泛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志愿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民工文化服务